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以期规范网信部门对互联网新闻服务单位的约谈行为。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约谈将在依法治网中扮演怎样的角色,新出台的十条规定会给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对“约谈十条”企业和专家怎么看?
事实上,在“约谈十条”出台之前,约谈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就已经在网信部门的日常监管中使用了。
2015年2月2日和4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先后对违法违规情形较为严重的网易和新浪进行了约谈。两家知名网站被约谈在中国互联网领域引发了轩然大波,一时间“约谈”二字成为互联网界的热词,其对网站出现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和纠偏作用立竿见影。
在28日召开的记者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服务管理局负责人范力透露,在被约谈之后,网易、新浪立即进行了全方位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与直接的行政处罚不同,约谈的目的就是针对部分网站的违法、违规行为,“尝试在依法处罚之外,通过约谈的方式督促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内部管理,严格依法开展服务。”范力说。
约谈的效果明显,但约谈的原因、内容、形式对绝大部分网站和网民而言却模糊。怎样会被约谈,谁来谈,谈些什么,谈完之后怎么办?
“约谈十条”较为清晰地回答了这些问题。它首先对约谈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最为关键的是,“约谈十条”划定了实施约谈的9种具体情形: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年检中问题突出的;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范力表示,这一文件的出台旨在使约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约谈并非行政处罚,“约谈十条”的出台在让这一行政行为有矩可循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担心,约谈会不会成为约束互联网发展的“紧箍咒”?行政权力会不会被滥用?如何有效平衡“约谈十条”在助力清朗网络空间的同时不影响互联网的创造性和自由度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对此,范力表示,“约谈十条”对约谈行为有着十分严格的规范,包括要求在实施约谈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并记录约谈情况等一系列程序性、约束性的要求。“国家网信办和地方网信办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定》实施约谈。”
“约谈十条”给予了网信部门治理权力,但并非“尚方宝剑”。采访中,许多专家都表示,要确保约谈效果,管理部门要有坚定的决心和态度,互联网企业也要对约谈有充分认识。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主任黄楚新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应将重在沟通的约谈方式与法律法规措施两者充分结合,“双管齐下”,并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据新华社电